1977年全国肝癌防治研究协作会议制定了肝癌的分期分型标准。该标准将肝癌分为三型三期。 肝癌三型为: 一.单纯型:临床和化验检查无明显肝硬化表现者。 二.硬化型:有明显的肝硬化临床和化验表现者。 三.炎症型:病情发展迅速并伴有持续癌性高热或血清谷丙转氨酶升高1倍以上者。
肝癌的分期为: 一.Ⅰ期:无明显的肝癌症\" target=_blank>癌症状与体征者。 二.Ⅱ期:介于Ⅰ期与Ⅲ期之间者。 三.Ⅲ期:有黄疸、腹水、远处转移或恶液质之一者。